包络火篇第三十

少师曰:心包之火无异心火,其生克同乎?

岐伯曰:言同则同,言异则异。心火生胃,心包之火不止生胃也。心火克肺,心包之火不止克肺也。

少师曰:何谓也?

岐伯曰:心包之火生胃,亦能死胃。胃土衰得心包之火而土生,胃火盛得心包之火而土败。土母既败,肺金之子何能生乎!

少师曰:同一火也,何生克之异?

岐伯曰:心火,阳火也。其势急而可避,心包之火,阴火也。其势缓而可亲。故心火之克肺一时之刑,心包之克肺,实久远之害。害生于刑者,势急而患未大害。生于思者,势缓而患渐深也。

少师曰:可救乎?

岐伯曰:亦在制火之有余而已。

少师曰:制之奈何?

岐伯曰:心包阴火窃心之阳气以自养之,必得肾之阴气以自存。心欲温肾,肾欲润心,皆先交心包以通之,使肾水少衰,心又分其水气,肾且供心火之不足,安能分余惠以慰心包。心包干涸,毋怪其害胃土也。补肾水之枯,则水足灌心而化液,即足注心包而化津,此不救胃,正所以救胃也。

少师曰:包络之火可泻乎?

岐伯曰:胃土过旺,必泻心包之火。然心包之火可暂泻而不可久泻也。心包逼近于心,泻包络则心火不宁矣。

少师曰:然则奈何?

岐天师曰:肝经之木,包络之母也。泻肝则心包络之火必衰矣。

少师曰:肝亦心之母也,泻肝而心火不寒乎?

岐天师曰:暂泻肝则包络损其焰,而不至于害心。即久泻肝则心君减其炎,亦不至于害包络,犹胜于直泻包络也。

少师曰:诚若师言,泻肝经之木,可救急而不可图缓,请问善后之法?

岐伯曰:水旺则火衰,既济之道也。安能舍补肾水,别求泻火哉?

少师曰:善。

陈士铎曰:包络之火为相火,相火宜补不宜泻也。宜补而用泻必害心包矣。

少师问:心包中的火与心火没有差别,它们的生克相同吗?

岐伯说:说相同则相同,说不同则不同。心火生胃,心包之火不只是生胃;心火克肺,心包之火不只是克肺。

少师问:这怎么说呢?

岐伯说:心包之火既可以生起胃土,也可以导致胃土的死亡;胃土衰弱,得到心包之火,土气就会发生;胃火旺盛,得到心包之火,土气就会衰败。脾土之母既然衰败了,肺金之子又怎么能够发生呢?

少师问:同样是火,为什么生克会存在差异呢?

岐伯说:心火是阳火,它的气势急切而不能避开;心包之火是阴火,它的气势缓和而可以亲切。因此,心火克肺,是一时的刑克;心包之火克肺,实际上是久远的危害。由刑克中产生的祸害,气势急切但是祸患还不算大;由恩爱中出现的祸害,气势缓慢但是祸患大而且深远。

少师问:有治疗的办法吗?

岐伯说:治疗也是在于制伏有余的火气而已。少师问:如何制伏有余的火气?

岐天师说:心包属于阴火,盗取心君的阳火以养育自身,同时必须得到肾脏的阴气才能自存。心火温暖肾阳,肾水滋润心阴,这都是首先联通了心包,才能通行无阻。假如肾水衰少,心脏又分散肾的水气,肾脏供给心火的气不足,又怎么能够分出多余的资源给心包呢?心包之水干涸,就不要怪它会去危害胃土了。补益肾水的枯竭,那么肾水足以灌溉心田而化为阴液,就足以灌注心包而化生津液,这看起来没有救援胃土,实际上正是在救援胃土。

少师问:胞络的火可以泻下吗?

岐伯说:胃土过于旺盛,必然要泻去心包的火。然而,心包之火可以暂时泻下,但是不能长期泻下。心包逼近心脏,如果泻下胞络之火,那么心火就会不安宁了。

少师问: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呢?

岐天师说:肝经的木,是胞络之火的母亲。泻肝木,心胞络之火必然会衰弱了。

少师问:肝木也是心火的母亲,泻肝木之气,心火不会变寒吗?岐天师说:短暂泻肝,可以折损胞络的火焰,而不至于对心火产生危害;即使长期泻肝,心君减少了它的火焰,也不至于危害到胞络,这比直接泻下胞络之火更好。

少师问:正如师尊所说的,泻下肝经的木气,可以救急但是不可以缓图,那么请问如何善后呢?

岐伯说:水旺则火衰,这是水火既济的道理,又怎么能够舍弃补益肾水,而寻求别的泻火方法呢?

少师说:好!

陈士铎说:胞络之火是相火,相火宜补不宜泻。本来应当使用补益的方法,反而使用了泻下的方法,必然会对心包产生危害。

一、 心包火与心火的区别

  • 阴阳与缓急
    • 心火(君火/阳火):势头急暴,但只是“一时之刑”,容易避开,危害相对较浅。
    • 心包火(相火/阴火):势头缓慢,貌似可亲(“可亲”),实则如忧思之害,深入骨髓,是**“久远之害”**。
  • 功能异同
    • 两者都能生胃土、克肺金。
    • 但心包火的生克更为复杂,且关系到津液的传输。

二、 对胃土与肺金的双重影响

  • 生胃与死胃
    • 当胃土衰弱时,心包火能生土(有益)。
    • 当胃火(土)本已过盛时,心包火会助纣为虐,导致**“土败”**(有害)。
  • 连带伤害:一旦脾胃之土败坏,肺金就失去了生化之源(土不生金),导致肺气衰绝。

三、 病理机制:水亏火旺

  • 中介作用:心包是心与肾沟通的桥梁(心欲温肾,肾欲润心,皆先交心包)。
  • 干涸之源
    • 心包需要借肾之阴气自存。
    • 若肾水不足,心火作为君主会优先分走仅存的水气,导致心包得不到滋润。
    • 后果:心包干涸,火性燥烈,进而伤害胃土。

四、 治疗策略

岐伯提出了非常精细的治疗层次,反对直接攻伐心包:

  1. 禁忌:不可直泻心包

    • 心包紧贴心脏,直泻心包会扰乱君主(心火不宁),只能暂用,不可久用。
  2. 权宜之计(治标):泻肝

    • 原理:肝木是包络之母(木生火)。
    • 方法泻肝即泻心包(釜底抽薪)。
    • 安全性:暂泻肝可以减弱包络的火焰,而不至于过度寒凉伤害心君。这是优于直泻包络的方法。
  3. 根本之法(善后):补肾水

    • 原理:水旺则火衰,这是水火既济的正道。
    • 路径:补肾水 \rightarrow 水足注心 \rightarrow 化液注心包 \rightarrow 心包润泽 \rightarrow 不害胃土(反而生胃)。
    • 结论“不救胃,正所以救胃也”(通过补肾滋润心包,间接保护了胃)。

五、 总结与评价

  • 陈士铎按语
    • 定性:包络之火属于相火
    • 原则:相火宜补不宜泻(补是指补水配火,泻是指直折火势)。
    • 警示:如果违背原则强行用泻法,必然伤害心包。

简练总结: 此篇论述了心包火作为阴火,其害深远且隐蔽。

  1. 病机:肾水亏虚导致心包干涸,进而焚烧胃土,阻断肺金生源。
  2. 治法
    • 急则泻肝:通过泻母(肝木)来折其焰,避免直伤心包。
    • 缓则补肾:通过滋肾水来润泽心包,使其回归生养胃土的正途。
  3. 核心:强调**“滋水涵木、既济水火”**,反对单纯对抗性的泻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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