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泻阴阳篇第七十三
雷公问于岐伯曰:人身阴阳分于气血,《内经》详之矣,请问其余。
岐伯曰:气血之要,在气血有余不足而已。气有余则阳旺阴消,血不足则阴旺阳消。
雷公曰:治之奈何?
岐伯曰:阳旺阴消者,当补其血;阴旺阳消者,当补其气。阳旺阴消者,宜泻其气;阴旺阳消者,宜泻其血。无不足,无有余,则阴阳平矣。
雷公曰:补血则阴旺阳消,不必再泻其气;补气则阳旺阴消,不必重泻其血也。
岐伯曰:补血以生阴者,言其常补阴也;泻气以益阴者,言其暂泻阳也。补气以助阳者,言其常补阳也;泻血以救阳者,言其暂泻阴也。故新病可泻,久病不可轻泻也;久病宜补,新病不可纯补也。
雷公曰:治血必当理气乎?
岐伯曰:治气亦宜理血也。气无形,血有形,无形生有形者,变也;有形生无形者,常也。
雷公曰:何谓也?
岐伯曰:变治急,常治缓。势急不可缓,亟补气以生血;势缓不可急,徐补血以生气。
雷公曰:其故何也?
岐伯曰:气血两相生长,非气能生血,血不能生气也。第气生血者其效速,血生气者其功迟。宜急而亟者,治失血之骤也;宜缓而徐者,治失血之后也。气生血,则血得气而安,无忧其沸腾也;血生气,则气得血而润,无虞其干燥也。苟血失补血,则气且脱矣;血安补气,则血反动矣。
雷公曰:善。
陈士铎曰:气血俱可补也,当于补中寻其原,不可一味呆补为妙。
雷公请问岐伯说:人身的阴阳分为气和血,《内经》已经详细说明了,请问其他相关的知识。
岐伯说:气血的关键,在于气血的有余与不足。气有余时,则阳亢阴虚;血不足时,则阴旺阳消。
雷公问:那该如何治疗呢?
岐伯说:阳旺阴虚的,应当补血;阴旺阳消的,就要补气。阳旺阴虚的,应当泻气;阴旺阳消的,应当泻血。使之没有不足,也没有多余,那么阴阳就平衡了。
雷公问:补血就可以阴旺阳消,不需要再泻他的气;补气就可以阳旺阴消,不需要再泻他的血。
岐伯说:通过补血生起阴精的,是指经常补益阴精;通过泻气来补益阴精的,是指暂时性泻阳。通过补气来回复阳的,是指经常补阳气;通过泻血来救阳的,是指暂时性泻阴。因此,刚发生的病可以采用泻法来治,慢性病就不能轻易采用泻法;慢性病应当采用补法,刚出现的病则不能一味地进补。
雷公问:治血一定要理气吗?
岐伯说:治气也应当理血。气无形,血有形,无形之气生有形之血,即是变法;有形之血生无形之气,即是常法。
雷公问:怎么说呢?
岐伯说:以变法治疗急症,以常法治疗缓病。病势危急的不能采用缓慢的疗法,要赶快补气以生血;病势缓慢的不能采用快速的疗法,要缓慢地补血以生气。
雷公问: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?
岐伯说:这是因为气与血相互滋生,并不是气能生血、血不能生气。气生血的功效快速,而血生气的功效则迟缓。应当急治的就要采用急救的方法,这是治疗大出血的关键措施;应当缓慢的就要采用进补的方法,以便失血之后身体的恢复。气生血,血得到气的相助而安宁,就不用担忧血会出现扰动的现象;血生气,气得到血的濡养而滋润,就不用担忧会出现气枯的现象。如果因为失血而单纯补充血,就会造成气的虚脱;血液安和却要补气,就会导致血动妄行。
雷公说:好。
陈士铎说:气和血都是可以补的,应该在补法中寻求补的依据,而不能简单呆板地进补,这才妙啊!
一、 阴阳气血的平衡观
- 基本对应:
- 气有余 阳旺阴消。
- 血不足(此处指血相对于气的失衡) 阴旺阳消(注:此处于常理稍异,意指血虚导致气无所依,或特指某种阴阳失衡状态)。
- 治疗总则:目标是“无不足,无有余”。
- 阳旺阴消者:当补血(扶正),宜泻气(祛邪/平衡)。
- 阴旺阳消者:当补气(扶正),宜泻血(祛邪/活血)。
二、 补与泻的辩证(常与暂)
- 补泻性质:
- 补(补血生阴、补气助阳):是常法(经常使用的方法)。
- 泻(泻气益阴、泻血救阳):是暂法(权宜之计,不可久用)。
- 新久之别:
- 新病:可泻,不可纯补(纯补恐留邪)。
- 久病:宜补,不可轻泻(轻泻恐伤正)。
三、 气血互生与急缓治法(核心理论)
岐伯提出了著名的“无形”与“有形”转化理论,用于指导急症和缓症的治疗:
理论基础:
- 气无形,血有形。
- 无形生有形(气生血):属于“变”(应对变局/急症),其效速。
- 有形生无形(血生气):属于“常”(日常调理),其功迟。
临床应用:
- 治急(如骤然失血):势急不可缓。
- 治法:亟补气以生血(补气摄血、气能生血)。
- 原理:气生血速度快,且气能摄血,使血安而不沸腾。若此时只补血,气会随血脱(气脱);若此时补气,血能得气而安。
- 治缓(如失血后期):势缓不可急。
- 治法:徐补血以生气(养血润燥)。
- 原理:血生气速度慢,适合慢养。血能润气,使气不干燥。若在血已安时过度补气,反而会扰动血液(血反动)。
- 治急(如骤然失血):势急不可缓。
四、 总结与评价
- 陈士铎按语:
- 气血皆可补,但关键在于“补中寻其原”(找准源头)。
- 反对“一味呆补”,强调要根据病情的缓急、新久来灵活运用补气与补血的策略。
简练总结: 此篇论述了气血补泻的精髓。
- 原则:新病可泻,久病宜补;阳亢泻气补血,阴盛泻血补气。
- 转化:气能生血,其效速;血能生气,其功迟。
- 急救:大出血(急症)时,必须重用补气(无形生有形),以防气脱并速生血;病情平稳(缓症)后,方可滋阴养血(有形生无形)以涵养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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