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齐论篇第五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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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齐论篇第五十一
黄帝问曰:愿闻刺浅深之分。
黄帝问:那针刺之深浅如何区分呢?
岐伯对曰: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皮,刺皮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骨。
岐伯答道:刺骨病时不可伤筋,刺筋病时不可伤肌肉,刺肌病时不可伤脉,刺脉病时不可伤皮,刺皮病时不可伤肌,刺肌病时不可伤筋,刺筋病时不可伤及骨。
帝曰:余未知其所谓,愿闻其解。
黄帝说:我未能了解老师的意思,请为我再详细的说明。
岐伯曰: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无伤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刺肉无伤脉者,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。刺脉无伤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。
岐伯答道:所谓刺骨病无伤筋,就是下针到筋位即起针,不至骨位也。刺筋病不伤肌者,针至肉乃起针,不深到筋位。针刺肌病不伤血脉,乃针深及脉时就起针,尚未至肌位也。针刺血脉病时不伤皮者,乃针至皮位而起针,不深及脉位也。
所谓刺皮无伤肉者,病在皮中,针入皮中,无伤肉也。刺肉无伤筋者,过肉中筋也。刺筋无伤骨者,过筋中骨也。此之谓反也。
所谓刺皮而不伤肉者,因病在皮中,深入皮部即可,再深则伤肌也。刺肌而不伤筋者,乃针入肌中即可,过深伤及筋位,即太过也。针刺筋病不伤及骨者,乃针至筋位即可,不可中骨,过深则伤骨也。
此二者不及与太过,不及则病不去,太过则病邪更深入,皆达反针刺之法则也。
一、刺深浅总则
| 针刺目标 | 不可伤及 |
|---|---|
| 刺骨者 | 无伤筋 |
| 刺筋者 | 无伤肉 |
| 刺肉者 | 无伤脉 |
| 刺脉者 | 无伤皮 |
| 刺皮者 | 无伤肉 |
| 刺肉者 | 无伤筋 |
| 刺筋者 | 无伤骨 |
二、不及之解(针刺过浅)
| 原则 | 解释 | 结论 |
|---|---|---|
| 刺骨无伤筋 | 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 | 未达病所 |
| 刺筋无伤肉 | 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 | 未达病所 |
| 刺肉无伤脉 | 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 | 未达病所 |
| 刺脉无伤皮 | 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 | 未达病所 |
三、过之之解(针刺过深——此之谓反)
| 原则 | 解释 | 结论 |
|---|---|---|
| 刺皮无伤肉 | 病在皮中,针入皮中即可,无伤肉也 | 不可过及于肉 |
| 刺肉无伤筋 | 过肉中筋也(过肉而中筋) | 超过病所 |
| 刺筋无伤骨 | 过筋中骨也(过筋而中骨) | 超过病所 |
- 核心警示:此之谓反也(超过病所即为反伤无辜)
四、全篇要义双向对照
| 病位 | 不及(针未至) | 过之(针反过) |
|---|---|---|
| 骨病 | 至筋而去,不及骨 | — |
| 筋病 | 至肉而去,不及筋 | 过筋中骨 |
| 肉病 | 至脉而去,不及肉 | 过肉中筋 |
| 脉病 | 至皮而去,不及脉 | — |
| 皮病 | — | 过皮中肉 |
五、核心法则速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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