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病第二十三

偏枯,身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,志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,巨针取之,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,乃可复也。

痱之为病也,身无痛者,四肢不收;智乱不甚,其言微知,可治;甚则不能言,不可治也。病先起于阳,复入于阴者,先取其阳,后取其阴,浮而取之。

偏枯病,表现为半身不遂而疼痛,如果病人言语如常,神志清楚,表明病邪尚在分肉腠理之间,并未入里。治疗时可以让病人卧床并发汗,再用九针中的大针治疗。毫口其不足,泻其有余,就可以康复了。

痱病的症状,身上没有疼痛的感觉,四肢弛缓,不能屈伸,神志有些混乱,但不严重,语言虽然模糊,但令人可辨、是病情较轻,尚可以治疗;如果病情严重,已经不能言语的,就难以治疗了。如果痱病先起于阳分,而后深入阴分,治疗时应该先取阳经,后取阴经,对于痱病的治疗,针刺的程度应该比较浮浅。

本篇主要阐释热病的有关内容,但篇首却论述了与热病无关的偏枯和痱病,故后世医家疑为错简,刘衡如《灵枢经》校勘本提出,应根据《甲乙经》,移至《癫狂》篇"骨清取井穴"之后。刘氏之说,可供参考。

热病三日,而气口静、人迎躁者,取之诸阳,五十九刺,以泻其热,而出其汗,实其阴,以补其不足者。身热甚,阴阳皆静者,勿刺也;其可刺者,急取之,不汗出则泄。所谓勿刺者,有死征也。

热病七日八日,脉口动,喘而短者,急刺之,汗且自出,浅刺手大指间。

热病七日八日,脉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干,一日半而死。脉代者,一日死。

热病已得汗出,而脉尚躁,喘且复热,勿刺肤,喘甚者死。

热病七日八日,脉不躁,躁不散改,后看中有汗;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者,勿腠刺之。

热病的第三天,如果气口的脉象平稳,而人迎部的脉象躁动,这是邪在表而未人里,治疗可选阳经上治疗热病的五十九个腧穴进行针刺,以达到祛除在表之热邪,使邪气随汗而解的作用。同时实其阴经,益阴精的不足。发热很严重的病人,气口和人迎的脉象都显得很沉静,此为阳病见阴证,一般不允许针刺;如果还有针刺的可能性,就必须用疾刺法,虽没有汗出,但依然可泻出热邪。所谓不能针刺,是由于脉证不符,而见死证的征象。

热病已经七、八日,气的脉象躁动,病人气喘而头晕眩的,应马上针刺治疗,使汗出热散,应取手大指问的穴位浅刺。

热病已经七、八天,若是脉象微小,是正气不足的表现,病人尿血,口中干燥,是阳盛阴竭,一天半即将死亡;若是见到代脉,是脏气已衰,一日就会死亡。

热病已经出汗,可是脉象还是躁而不静,气喘,并且不久热势又起的,不可针刺。若是气喘加剧,就会死亡。

热病已经七、八天,脉象已经不躁,或是有躁象但不散不疾者,是邪气犹在,在后面的三天之中,能发汗的,邪气随汗而解;若是三天后仍未汗出,是正气已衰,到第四日死亡。在没有得汗的情况之下是不能针刺的。

热病先肤痛,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,苛轸鼻,索皮于肺,不得,索之火,火者,心也。

热病先身涩倚而热,烦俛,干唇口溢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;肤胀口干,寒汗出,索脉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
热病溢干多饮,善惊,卧不能起,取之肤肉,以第六针,五十九,目眦青,索肉于脾,不得,索之水,木者,肝也。

热病面青,脑痛,手足躁,取之筋间,以第四针于四逆;筋躄目浸,索筋于肝,不得,索之金,金者,肺也。

热病数惊,瘈瘲而狂,取之脉,以第四针,急泻有余者,癫疾毛发去,索血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
热病身重骨痛,耳聋而好瞑,取之骨,以第四针,五十九,刺骨;病不食,啮齿耳青,索骨于肾,不得,索之土,土者,脾也。

热病患者,先有皮肤痛、鼻塞、面部浮肿症状的,是热伤皮毛的证候,治疗的时候应该浅刺各经的皮部,由九针中的第一针(镌针)在热病的五十九腧穴中选穴针刺;若是鼻生小疹,也是邪在皮毛的表现,因肺合皮毛,因此治疗要从肺经人手。如治疗无效,应从属火的心经腧穴人手治疗,因为火热属心,心火克制肺金。

热病初起,感到身体艰涩不爽,心中烦闷,唇燥咽干,应当刺其血脉,用九针中的第一针(镌针),在热病五十九穴中选穴施针。若是腹胀,口中干,出冷汗,是邪在血脉,因心主血脉,因此当治疗心经的腧穴。如治疗无效,应从属水的肾经腧穴人手,因为肾水能克心火。

热病,表现为咽中干,口渴喜饮,易受惊吓,不能安卧的,是邪客肌肉的病变,治疗时应用九针中的第六针(员利针)针刺热病五十九穴中的穴位。若眼角色青,属于脾经的病变,脾主肉,所以治疗时应当针刺至肌肉,从脾经人手。如治疗无效,应从肝主之木进行论治,因为肝木克脾土。

热病,面色青,头脑中痛,手足躁动等症,是邪客于筋的病变,治疗时应当针刺至筋。当用九针中的第四针(锋针),在手足四肢不利的地方施针。若是足不能行,泪出而不止,属于肝经的病患,肝主筋,所以刺至筋,也就是从肝论治。如无效,应从肺金论治,因为肺金克肝木。

热病,表现为惊痫多次发作,手足抽搐,精神狂乱,是邪热人心。治疗时应该深刺直至血络,用九针中的第四针(锋针),迅速泻其有余的邪热。若是时发癫病,毛发脱落,属于心经的病患,应治心所主之血脉。如无效,则应从肾水论治,因为肾水克制心火。

热病,表现为身体酸重,周身骨节疼痛,耳聋,双目常闭不欲开的症状,是邪热人肾,应刺深至骨,用九针中的第四针(锋针),在热病五十九穴中选穴施针。若是骨病而不能食,牙齿相磨,双耳色青,属于肾经的病患,应当刺骨,是肾经所主。如无效,则应从脾土论治,因为脾土克肾水。

对于文中的"不得,索之火"一类文句的断句,后世注家理解不一。张介宾、张志聪、马莳等皆认为当解释为如治疗不愈,当从心而治,即益心火而制肺金;但杨上善、刘衡如等认为当按"不得索之火"理解,如《太素》注"此皮毛病,求之肺腧,不得求之心腧,以其心火克肺金也"。证之临床,皮毛之病从求心而得者有之,故以前说为妥。以后四种相似的文句意义相同。

热病不知所痛,耳聋,不能自收,口干,阳热甚,阴颇有寒者,热在髓,死不可治。

热病头痛,颞颥,目䀮脉痛,善衄,厥热病也,取之以第三针,视有余不足,寒热痔。

热病,体重,肠中热,取之以第四针,于其俞,及下诸趾间,索气于胃胳(应作络)得气也。

热病挟脐急痛,胸胁满,取之涌泉与阴陵泉,取以第四针,针嗌里。

热病,而汗且出,及脉顺可汗者,取之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。泻之则热去,补之则汗出,汗出大甚,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。

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,此阴脉之极也,死;其得汗而脉静者,生。

热病者,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者,此阳脉之极也,死;脉盛躁得汗静者,生。

热病,表现为不知疼痛,耳聋,四肢不能灵活收放,口干,阳气偏盛的时候发热,阴气偏盛的时候发冷,这是邪热深入骨髓的证候,是死证,无可救治。

热病,表现为头痛,鬓骨的部位和眼睛周围的筋脉抽搐作痛,易出鼻血,这是厥热病,是热邪逆于上的病证,治疗时应用九针当中的第三针(锶针),根据其病情的虚实,以泻其有余,补其不足。热厥病当中还应该注意,常会有寒热痔疮的发生。 热病,表现为身体沉重,胃肠灼热的,为邪热在脾胃所致,可以用九针中的第四针,刺脾胃二经的腧穴,并取在下部的各足趾间的穴位。同时还可以针刺胃经的络脉,得气为佳。

热病,表现为脐周围突然疼痛,胸胁满胀,是邪在足少阴、太阴二经的表现,治疗时应用九针中的第四针刺涌泉穴与阴陵泉穴,因肾、脾二经均上络于咽喉部位,故又可针刺舌下的廉泉穴。

热病,汗出后,脉象表现为安静的,为顺,是阳证得阳脉,脉证相合,表明可以继续发汗,针刺手太阴肺经的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穴,用泻法刺之则热去,若是用补法就可以继续发汗。汗出太过的,可以针刺内踝上的三阴交穴,泻之则汗止。

热病,虽然出了汗,但是脉象仍然躁盛的,这是阴气欲绝,孤阳不敛,为死证;出汗之后脉象即平静安顺的,是顺证,预后良好。

热病脉象躁盛,但是已不能出汗的,这是阳气欲绝的死证;脉象躁盛,但发汗之后脉象马上表现为平静的,预后良好。

热病不可刺者有九:一曰:汗不出,大颧发赤秽者死;二曰:泄而腹满甚者死;三曰:目不明,热不已者死;四曰: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;五曰:汗不出呕下血者死;六曰:舌本烂,热不已者死;七曰:咳而衄,汗不出,出不至足者死;八曰:髓热者死;九曰:热而痉者死。腰折,病病,齿噤也。凡此九者,不可刺也。

热病有九种情况是禁用针刺疗法的第一,不出汗,两颧发红、呃逆,是虚阳上越的死证;第二,泄泻、腹中胀满严重的,为脾气败绝的死证;第三,双目视物不清、发热不退,是精气衰竭的死证;第四,老人和婴儿,发热而腹中满胀,这是邪热伤脾的死证;第五,不出汗,呕血、下血,为阴血耗伤的死证;第六,舌根已烂,热仍不止,为阴气大伤的死证;第七,咳血衄血,不出汗,即使是出汗,也达不到足部的,为真阴耗竭的死证;第八,热邪已入骨髓,是肾阴衰竭的死证;第九,发热而出现痉病,是耗伤阴血,热极生风的死证,发热而出现痉病时,会出现腰背角弓反张、抽搐、口噤不开和牙齿切磨的表现。上述几种情况,都是热邪过盛、真阴耗竭的死证,故不可施针。

所谓五十九刺者,两手外内侧各三,凡十二痏。五指间各一,凡八痏,足亦如是。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,凡六痏。更入发三寸边五,凡十痏。耳前后口下者各一,项中一,凡六痏。巅上一,聪会一,发际一,廉泉一,风池二,天柱二。

什么是热病针刺常用的五十九个穴位呢?两手指端外侧各三穴,内侧亦各三穴,左右共十二穴;在五指之间各有一穴,双手共为八穴,双足亦是如此;头部入发际一寸处两旁开各三穴,共六穴,在入发际三寸处的两旁各五穴,双侧共十穴;耳前后各一穴,口下一穴,项中一穴,共为六穴;巅顶一穴,囟会一穴,前后发际各一穴,廉泉一穴,左右风池共二穴,左右天柱共二穴,共计九穴。上述各部位的穴位合起来一共是五十九穴。

气满胸中喘息,取足太阴大趾之端,去爪甲如薤叶,寒则留之,热则疾之,气下乃止。

心疝暴痛,取足太阴厥阴,尽刺去其血络。

喉痹舌卷,口中干,烦心,心痛,臂内廉痛,不可及头,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,去端如韭叶。

目中赤痛,从内眦始,取之阴蹻。

风痉身反折,先取足太阳及腘中及血络出血,中有寒,取三里。

癃,取之阴蹻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。

男子如蛊,女子如怚,身体腰脊如解,不欲饮食,先取涌泉见血,视跗上盛者,尽见血也。

胸中气满,喘息急促,治疗时应取足太阴大趾之端的穴位,位置在距爪甲角如韭菜叶宽的地方,若是寒证。就用留针的方法治疗;若是热证,就用疾刺法治疗,直到上逆之气下降,喘息停止为止。

心疝病,表现为腹中突然剧痛的,应针刺足太阴经和足厥阴经,使用放血的疗法,尽数祛除其经脉上的血络,以泻其邪。 喉痹,舌卷曲不伸,口干,心烦、心痛,手臂内侧疼痛,不能上举到头部,治疗可针刺手无名指小指侧的指端穴位,据爪甲约有韭菜叶宽的位置上。

双目红赤疼痛,从内眼角起,内眼角是阴阳跷脉会合之处,治疗时可以取用阴跷脉的起点照海穴施针。

风痉出现颈项强直,角弓反张等症状,应该先取足太阳经脉及胭窝中的委中穴施针,并在浅表的络脉上刺血络出血。内有寒的,应取足阳明经的足三里穴。

癃闭,治疗时可以取用阴跷脉的起点照海穴,和足厥阴经位于足大趾外侧三毛上的大敦穴,并在表浅的血络上放血以泻邪气。

男子患了像疝瘕一样的蛊病,女子患了月经阻隔的病,表现为腰脊如同要分解开一样疼痛,不思饮食,治疗时应先点刺涌泉穴出血,观察足背上有血络盛满的地方,也要全部点刺出血,以泻邪气。

一、偏枯与痱病的诊治

  1. 偏枯

    • 症状:半身不遂、疼痛,言语正常,神志清醒。
    • 病位:分腠之间。
    • 治法:巨针针刺,补不足、泻有余。
  2. 痱病

    • 症状:四肢弛缓无力,无疼痛;轻者神智微乱、言语可辨(可治),重者失语(不可治)。
    • 治法:病先起于阳经后入阴经者,先刺阳经后刺阴经,浅刺。

二、热病的分期与刺法

  1. 初期(三日以内)

    • 气口脉静、人迎脉躁:取阳经五十九穴刺之,泻热发汗,并补阴经。
    • 身热甚但阴阳脉皆静:不可刺(为死征);若可刺,急刺以发汗或泄热。
  2. 中期(七日八日)

    • 脉口动、气喘短促:急刺手大指间(少商穴),汗出自愈。
    • 脉微小、尿血、口干:预后差(一日半至一日内死)。
    • 已出汗但脉仍躁、复热:不可刺肤,喘甚者死。
    • 脉不躁或躁而不散:观察三日无汗则四日死;未汗者勿刺腠理。
  3. 热病伴随症状与取穴

    • 皮肤症状(肤痛、鼻塞面肿):浅刺肺经皮部,无效则取心经。
    • 身涩烦热、唇干:刺皮部五十九穴,无效则取肾经。
    • 惊悸、肢瘫:刺肌肉(脾经),无效则取肝经。
    • 筋脉抽搐:刺肝经筋部,无效则取肺经。
    • 骨痛耳聋:刺肾经骨部,无效则取脾经。
  4. 危重症候

    • 不知痛、耳聋、口干、髓热者:不治。
    • 头痛、衄血:取第三针(鍉针)调寒热。
    • 肠中热:刺胃经俞穴及趾间。
    • 脐周急痛:刺涌泉、阴陵泉及咽部。

三、汗出与预后的关系

  • 汗出后脉仍躁盛:阴脉衰竭,死;脉静者生。
  • 无汗而脉躁盛:阳脉衰竭,死;得汗脉静者生。

四、热病九种死证(不可刺)

  1. 汗不出伴颧赤秽暗。
  2. 腹泻且腹满甚。
  3. 目盲热不退。
  4. 老人或婴儿发热腹满。
  5. 汗不出兼呕血、便血。
  6. 舌烂热不退。
  7. 咳衄无汗或汗不至足。
  8. 髓热。
  9. 热极生痉(角弓反张、牙关紧闭)。

五、五十九刺穴位分布

  • 手足内外侧各三穴(共十二穴)。
  • 手足指(趾)间各一穴(共十六穴)。
  • 头部入发一寸旁三穴(六穴)、入发三寸旁五穴(十穴)。
  • 耳前、后、口下、项中共六穴。
  • 巅顶、囟会、发际、廉泉、风池、天柱等九穴。

六、其他杂病刺法

  • 气满喘息:刺足太阴隐白穴,寒则留针,热则疾刺。
  • 心疝暴痛:刺足太阴、厥阴血络。
  • 喉痹舌卷:刺无名指关冲穴。
  • 目赤痛:取阴蹻脉(照海)。
  • 风痉角弓反张:刺足太阳经委中穴及血络出血,寒者加足三里。
  • 癃闭:刺阴蹻、足大趾三毛处(大敦)及血络。
  • 男女虚劳症:刺涌泉及足背血络出血。

核心要点

  1. 辨证分型:热病按病程、症状分为可治与死证,重视脉象与汗出关系。
  2. 刺法原则:泻实补虚,结合五脏关联(如“索皮于肺,不得则索之火”)。
  3. 禁忌:明确九种死证不可刺,强调预后判断。
  4. 穴位应用:五十九刺为系统性泻热方案,涵盖头、肢、躯干。

(注:原文中部分术语及穴位需结合《灵枢》其他篇章及后世注家解读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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