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本第二十五
先病而后逆者,治其本;先逆而后病者,治其本;先寒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;先病而后生寒者,治其本;先热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。先泄而后生他病者,治其本,必且调之,乃治其他病。先病而后中满者,治其标;先病后泄者,治其本;先中满而后烦心者,治其本。
有客气,有同气。大小便不利治其标,大小便利,治其本。
病发而有余,本而标之,先治其本,后治其标;病发而不足,标而本之,先治其标,后治其本,谨详察间甚,以意调之,间者并行,甚为独行;先小大便不利而后生他病者,治其本也。
先患有某一种疾病,然后出现四肢厥逆的,应该治疗其原来的疾病;若是先有厥逆的症状,然后出现其他的病变,治疗时就应该先治疗厥逆;先有了寒病,再出现其他病证的,寒病为本,应先治疗寒病;先有了某种疾病而后产生寒证的,应该先治疗原来的疾病;先有了热病而后产生其他病变的,热病为本,治疗时应该先治疗热病;先有了某种疾病,而后发生热病的,应先治疗原来的本病;先有了某种疾病而后发生泄泻的,应该先治疗原来的本病;先有泄泻,而后转生其他病的,泄泻为本,应先调治泄泻,再治疗后来发生的其他的病变;先有某种疾病,而后发生中满的病证,应先治疗中满的标证;先患中满而后发生心烦的病变,中满为本,应当治疗其中满。
人体有感受了非时令之气的六淫之气而发病的,也有因为不能适应按时而至的六气而发的,不论是哪一种情况,只要出现大小便不利的情况,虽然大小便不利为标,但应先救治这一个紧急的标证;只有在大小便通利的情况下,方可先治其他的本病。
疾病发作之后出现实证的,治疗时应以祛邪为主要的治法,先治其本,后治其标;疾病发作以后表现为虚证的,治疗时应该先扶正,一般应该先治其标,后治其本;治疗当中还要谨慎地观察病情变化的深浅轻重,根据客观的情况,治疗也随症状而变化,精心调治。病情轻缓的,可以标本同治,病情深重的,要抓住症结之所在,先从一个主要的方面下手治疗。先有大小便不利的症状而后变生其他病证的,应先治疗大小便不利这个根本的病证。
本篇的内容在临床的治疗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原则,临证时具体的病情变化十分复杂,常有病证的混淆和证候的交叉,因此,分清疾病的标本先后是非常关键的。本篇在强调"治病求本"这一大原则的前提下,又提出了两个原则,一是"急则治其标",属于此范围的包括"中满者治其标"和"小大不利治其标"两种情况;二是"间者并行,甚为独行",即在病情轻微的情况下可标本同治,在病情严重的情况下,则但治其标或先治其本。
概述
本篇论述中医"标本论"的重要治疗原则,强调治病必须求其根本,并具体分析了七种先病和后病情况下治标与治本的先后顺序。
标本论治原则
基本治疗原则
- 治病求本:在大多数情况下,应先治疗先发之病(本),后治疗后发之症(标)
- 急则治标:在特殊紧急情况下(如中满、大小便不利),即使为标证也应先治
具体应用场景
发病顺序 | 治疗原则 | 说明 |
---|---|---|
先病后逆 | 治其本 | 先治原发病 |
先逆后病 | 治其本 | 先治厥逆 |
先寒后病 | 治其本 | 寒病为本 |
先病后寒 | 治其本 | 先治原发病 |
先热后病 | 治其本 | 热病为本 |
先泄后病 | 治其本 | 先调泄泻 |
先病后中满 | 治其标 | 急则治标 |
先中满后烦心 | 治其本 | 中满为本 |
先病后泄 | 治其本 | 先治原发病 |
特殊情况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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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便不利:
- 无论何种病因,均应先治标(通利二便)
- 待二便通利后,再治本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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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证虚实:
- 实证(病发有余):先治本后治标
- 虚证(病发不足):先治标后治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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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情轻重:
- 轻缓者(间者):标本同治
- 深重者(甚者):独治其标或独治其本
临床指导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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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调"治病求本"为基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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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两个重要补充原则:
- 急则治其标(适用于中满和大小便不利)
- 间者并行,甚为独行(根据病情轻重决定治疗策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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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需灵活应用:
- 病情复杂时需分清标本先后
- 证候交叉时需抓住主要矛盾
关键要点
- 标本关系是动态的,需根据具体病情判断
- 治疗顺序的选择直接影响疗效
- 轻重缓急的判断是临床决策的关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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